操纵11股细节曝光,股民操纵股票被罚没超1600万元
操纵11股细节曝光。近日,辽宁证监局披露了一则操纵市场的处罚决定。陈明因操纵“汇金通”等11只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531.52万元,并处以1102.15万元罚款。陈明通过控制4个证券账户,采用封涨停、虚假申报的方式交易股票,影响价格后反向卖出获利。
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辽宁证监局对陈明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1月27日举行了听证会。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陈明使用“陈明”中投证券账户、“张某”中投证券账户、“张某”光大证券账户以及“黄某虹”中投证券账户进行操作。这些账户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陈明家庭自有资金和黄某虹的资金,陈明代为投资决策但未收取报酬。
在涉案期间,陈明操纵了包括汇金通(603577.SH)、扬农化工(600486.SH)、志邦家居(603801.SH)等在内的11只股票。辽宁证监局认为,陈明通过封涨停和虚假申报的方式交易这些股票,影响了相关股票价格并从中获利,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具体操纵手法上,陈明在涨停价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况下,以涨停价申报买入。例如,在操纵“汇金通”股票时,陈明在涨停价位分两笔申报买入200万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其申报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85.44%。当日,“汇金通”以涨停价收盘。次日,陈明反向卖出约15万股,盈利约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