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被举报销售馊米饭,广西南宁市监部门通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

12月11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官网发布《情况通报》,公布侯某某投诉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事件调查结果。通报称,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了食堂仓库内的大米,检测机构于9月12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据红星新闻,今年9月10日,有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疑似售卖“馊掉了”的变质米饭。9月11日,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已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近日,该博主再次于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反映,自己因此前投诉医院售卖变质米饭一事,接到了诉讼请求为“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

12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布视频的博主,该博主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目前南宁市江南区市监部门还没有给其关于“变质米饭”投诉的答复,但是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该博主并要求八千余元赔偿。该博主发布的民事起诉状信息显示,8960元赔偿分别为给原告一(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5000元与给原告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的经济损失3960元,均系维权费用。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