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自己设定“三不”原则躲债,不料法院异地追债协同联动执行

在刘某与赵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赵某因常住外市,对南京建邺法院的多次传唤均表现出极其消极的态度。在案件审理及执行阶段中,他坚决履行自己设定的“三不”原则——不回应、不到场、不履行,似乎认定只要自己不露面,执行干警就会对他束手无策。

近日,刘某拨打“执行110”电话,兴奋地说道:“我找到赵某了,你们今天能来吗?”尽管已是夜幕降临,但执行干警深刻体会到申请执行人年复一年等待与煎熬的痛苦,当即决定:“去!今天必须见到他!”

短时间内,执行干警迅速报备省法院,请求南通市通州法院予以协助。途中,执行干警实时与通州法院干警保持联系,密切关注赵某的动向。当得知通州法院已将赵某带回,并组织谈话后,执行干警紧绷的心弦有所放松,但依旧不敢有丝毫懈怠,全速赶赴现场。

深夜11时许,面对夜色中突然出现的建邺法院执行干警,赵某眼中流露出一丝疑惑与惊讶。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赵某使出浑身解数——狡辩、哭穷、卖惨,甚至以“年老体弱,拘留无用”为由应对拘留风险,企图构筑一道无懈可击的防线。

执行干警深知,对待赵某这样的被执行人,硬碰硬只会激化矛盾。于是,从释法明理的角度出发,对赵某进行了深入的思想教育。一方面,从法理角度严肃告知赵某,即便无法立即实施拘留,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评判是否构成拒执犯罪;另一方面,以温情执法的态度劝导赵某换位思考,理解刘某的难处,不要因一时冲动而对抗执行,否则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自己身陷囹圄,还会给家庭成员的生活、学习带来严重影响,损失太大,得不偿失!

在执行干警持续不懈地疏导和法律的严厉威慑下,赵某终于认识到了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终于放弃对抗,并主动拿出手机联系家人,代为转款4万元。对剩余款项,赵某承诺在半年内付清,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此时,已是次日凌晨三点了!这一刻,赵某如释重负说道:“担惊受怕了这么久,早知道躲不过去,我就不躲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任国勇通讯员邺法沈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