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有余辜”!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案明日重审宣判
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备受社会关注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将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24日下午,包括杨妞花在内的多名受害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希望法院判决余华英死刑,“她死有余辜!”
余华英重审受审画面。图片来源/贵阳中院
杨妞花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表示,基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以及重审期间新发现的犯罪事实,“对这个案件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此前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中院重审开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对其判处死刑。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龚某某系余华英情夫,原名龚某良,于2008年左右病逝;王某某系余华英丈夫,原名王某文,今年9月,王某文涉嫌脱逃罪和拐卖儿童罪被云南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尚未宣判。
余华英出生于1963年12月29日,云南大理鹤庆人。21岁时,她和王某文在大理相识,后两人结婚并生下一个女儿,王某文在老家为余华英办理了户籍。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罪被抓,为了生计,余华英把女儿交给王某文哥嫂抚养,并前往县城打工。
打工期间,余华英认识了比她大20岁的龚某良。在未与王某文解除婚姻的情况下,余华英与同有家室的龚某良同居并生子。据余华英供述,当时两人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抚养这个孩子,加上是私生子,两人商量着把男婴卖掉。在龚某良的运作下,男婴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村一个叫王某付的人那里,王某付又将男婴转卖,龚某良和余华英由此获得数千元报酬。
自此之后,余华英开启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之路。2004年3月、4月,余华英、王某文合伙在云南大姚县、南华县,拐骗两名男童至河北邯郸贩卖。2004年5月,两人被大姚县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法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当年余华英、王某文分别使用假名字张芸、王伟受审服刑。
2021年5月,曾被余华英拐卖的贵州织金县女子杨妞花通过网络寻找到了家人。她回到老家发现在她1995年被拐后,父母亲因为找不到她遭受强烈的精神打击,先后于1999年、2000年因病去世,一个幸福的家庭被拆散。
2023年9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原一审宣判后,杨妞花拿着余华英的死刑判决书跪倒在父母坟前痛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李文滔
在父母坟头,杨妞花发誓一定要将人贩子绳之于法。2022年6月,杨妞花向贵阳警方报案,并提供了相关线索。同年6月30日,贵阳警方将余华英抓捕归案。在辨认时,杨妞花一眼就认出了当年那个谎称带她买毛衣签子并将她卖到邯郸的余华英。
2023年9月1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中院一审开庭。法院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认定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二审期间警方查明余华英犯有其他拐卖犯罪事实,2024年1月,贵州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今年10月11日,该案重审开庭。除上述11起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外,办案部门还查明余华英涉及其他4起犯罪案实。
案件资料显示,1993年2月,余华英曾伙同其情夫龚某良在安顺市一公园附近,以带当地人谌氏二兄弟去游戏机室玩游戏为由,将两人带至贵阳。后两人认为其中的哥哥年龄较大不好卖,将其遗弃在游戏厅,只将弟弟带去邯郸卖给当地一户家庭。
1994年10月,余华英又同龚某良在安顺市汪家山附近,以带王氏两兄弟买好吃的为由,将两人带至贵阳并乘火车至邯郸,将两兄弟分别以3500元、40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不同的人家。目前,当年被拐卖的这3名安顺人均被警方找到。
此外,在2002年至2003年间,余华英还伙同王某文分别在丽江、大理分别拐走两名儿童。
目前,这17人均被警方找到,但17人中有部分人尚未与亲生父母相认。“这都是余华英作的孽,她该死。”一名被拐儿童的家属称。
杨妞花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这17名儿童的下落均非余华英主动供述,而是警方通过线索侦查找到的。“无论在此前的原一二审,还是重审中,她都将自己的罪责最小化,称没有打骂过我们这些被拐儿童,而且将拐卖儿童的责任推到她已故的情夫龚某良和丈夫王某文身上,说是为生活所迫,他们逼着她这么做的。她满嘴都是胡说八道。”
上游新闻记者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