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启用电子行驶证 便民利企新举措
山西全面启用电子行驶证
从12月2日起,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旨在便民利企。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了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天津以及临汾、阳泉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了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为了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在山西,太原和大同于11月4日启用,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于11月18日启用,吕梁、晋中、运城则于12月2日启用。全省所有车主均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个人车辆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电子证件凭证”功能,进入“电子证件”子功能。如果用户名下有机动车,可点击电子行驶证右侧的申领按钮进行申领。单位车辆用户需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申领。提交申领请求后,系统会核对机动车状态信息,并通过“交管12123”App告知结果。
电子行驶证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出示。个人直接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电子证件凭证”功能,进入“电子证件”子功能,点击下方列表项即可显示电子行驶证。单位车辆用户需切换到单位用户版,点击机动车列表项后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查看。如需授权他人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需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授权时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和授权有效期,选择用途事项并提交。授权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授权到期后自动作废。
若网上在线办理业务需要提交行驶证,用户可选择下载电子行驶证图片。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的下载按钮,填写用途事项和有效期后下载。下载的电子行驶证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项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交管12123”App用户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电子行驶证,民警在执法或办理业务时也可使用集成指挥平台App、执法PDA扫描二维码核查确认其有效性。
电子行驶证具有便利申领应用、实时动态更新和安全有效可靠的特点。机动车所有人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支持授权他人使用,方便委托他人代办业务。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便于实时查询、出示和核验。此外,电子行驶证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防止篡改和伪造,保障真实有效,同时采用动态二维码、数据脱敏、加密和实人认证等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